新沂市第二中学教师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
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,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,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,履行教师的本职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:
一、自觉遵守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严格执行江苏省教育厅,徐州市教育局、新沂市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;
二、不招收本班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(借)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、辅导、办班或变相收费;
三、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、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;把教学的真本事用在课堂上;
四、不动员、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、介绍生源;
五、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(借)场地、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、有偿辅导、有偿办班、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;
六、不在校外办学(辅导)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;
七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;
八、不以“个别辅导”或“帮助学生”等名义对学生进行有偿辅导;
九、不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。
十、专注本职工作,提高课堂效率,上好每一节课,加强师德修养,自觉抵制有偿家教,关爱每一位学生。
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,请上级主管单位、学校、各位同事、家长和社会监督。如有违反,自愿接受处理。
承诺人(签名并捺印): 学校确认:(签章)